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模式初探
于洪涛 刘宗瑞 谢立娟
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通辽 028000
1 引言
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教学技能的重要途径,教育部一直重视教育实习工作,2007和2011年分别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这两个文件中要求教育实践(实习)课程不少于一个学期。目前我国高校教育实习时间一般为6-10周,在时间上少于一个学期,在实习内容上形式比较单一,如何改革我国当前教育实习模式有效提高学生教师教育能力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2 国外高校教育实习时间及形式安排
为了更好的开展教育实习工作,有必要了解国外高校教育实习时间及形式安排,通过文献研究对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高校教育实习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归纳总结出国外高校教育实习时间及形式安排,总起来说,西方各国的教育实习大都由模拟实习、见习、实习等部分组成,不同国家在教育实习实践操作中各有侧重,也各有特色[1]。
日本一直致力于教育实习改革,将教师职前培养阶段的一次性教育实习分散到大学四年之中进行,并对教育实习作了具体的规定。例如,日本兵库教育大学将教育实习贯穿于整个本科阶段,“第一年为“体验实习”,参加中小学各种学校仪式和课外活动”;第二年为“基础实习”,主要是以听课为主;第三年为“教育实习”,独立在讲台上教学、指导学生;第四年为“研究实习”,在实习学校的帮助下自己拟定研究题目并进行实验研究,完成毕业论文[2]。
在美国高等院校中欲取得教师资格的实习生,最少需实习一个学期。美国的见习时间比较长,如纽约州明确规定“实习生在实习前必须听满中学或小学100小时的课方有资格参加教育实习” [3]。
加拿大各高校教育实习的时间虽各自不同,但是教育实践的总学时都普遍较长,例如约克大学教育实习持续三年。每年的时间安排不同,实习的内容有所区别[4]。
在法国,以Poitiers学区为参照,他们的实习大致分为三类,即熟悉性实习,旨在让准教师们身临其境,初步了解未来的工作环境,认识学校的组织运作、教学时间安排等方面,为即将开始的教师培训建立感性基础,由指导教师陪伴实践实习,是指由指导教师带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实践进行观察和分析,责任实习,实习教师尝试独立开展教学活动和班级管理[5]。
在德国,各界都比较重视师范生教学实践,不但在大学阶段安排了实践,而且还规定大学毕业后还需要进行2年见习时间[6]。
在英国,师范生一般至少要花15周时间在中小学的实践教学环境中进行观摩和实习教学。教育实习由模拟实习、见习、实习等部分组成[7]。在实习时间的具体安排,总体上表现为把教育实习的时间分割开来贯穿于整个大学生活。在英国,承担师范教育的高效,在一、二、年级安排学生每周半天到中小学见习;在三年级或四年级时进行一次集中顶岗实习,学生以两人为一组,深入到一个班级,参加学校的全部活动[8]。
与我国相比国外教育实习的最大特点是教育实习的时间一般都较长,形式灵活多样,贯穿于大学四年学习。
3 2+4+8+2教育实习模式的构建
在我国,至于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一般都集中在最后一年进行,时间为6-8周,目前,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的时间都较短,形式也单一[9]。本着认识、实践、再认识、在实践的原理,教育实习一次性完成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而简单地把一次性教育实习时间由6周延长到10周甚至更长意义也不大[10]。在这方面国外教育实习的时间及形式安排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根据国外高校教育实习模式的特点,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构建了2+4+8+2教育实习模式,该教育实习模式采用循序渐进式设计分为教学见习、教学技能培训、教学实习、评价反思四个阶段,一共16周,贯穿于大学三年学习。
所谓2+4+8+2教育实习模式是将整个教育实习分成见习、培训、实习、反思四个阶段,具体是2周教育见习加上4周教师技能培训加上8周教学实习再加上2周教育实习评价和反思,共计16周。
3.1教学见习阶段
教学见习阶段共计2周,一般安排在大二第二学期和大三第一学期各一周。教学见习的目的让学生了解和熟悉学校的基本情况,了解课堂教学的基本过程,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有个整体的认识。主要内容是学校教育活动观摩、课堂教学观摩、在教师指导下评课、批改作业等,并撰写教学观摩体会,本过程结束后要求至少提交10门课程听课记录和两篇听课心得体会,达到要求的学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2教学技能培训阶段
教学技能培训阶段共计4周,一般安排在大三第二学期和大四第一学期各两周。教学技能培训的主要目的是掌握教学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如讲解技能、板书技能、课堂组织技能等。本过程要求学生在微格教室中进行教学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指导教师考核,考核结束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3教学实习阶段
教学实习阶段共计8周,一般安排在大四第二学期,目的是让学生深入中小学课堂进行讲课,培养学生讲课能力。教学实习的形式可以采用“顶岗实习”、“住校实习”和“分散实习”的模式,原则上分散实习的比例不能超过教育实习总人数的20%。学生要求在中小学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5次课程的教学设计、教案编写、课堂授课、课后评价等工作。并由中小学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4教师评价和学生反思阶段
本阶段共计2周,一般安排在大四第二学期,目的是高校指导教师对学生整个教育实习过程进行形成性评价,学生对整个教育实习过程进行反思,理论结合实际,分析自己在中小学课堂教学过程的优点和不足,并可以结合教育实习过程撰写毕业论文。
参考文献:
[1]郑东辉,施莉.国外教育实习发展概况及启示[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3.9:69-70.
[2]李宜冰,贾朝东.日本的教育实习制度及启示[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146-148.
[3]郭奇.中美教育实习制度的比较与反思[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7: 153-154.
[4]丁彦华.加拿大教育实习的特点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10: 38-41.
[5][6][7]顾维勇.英、法、德、美教师教育中教育实习模式的比较及启示[J].继续教育.2007.7:59-61.
[8]郑东辉.英美教师教育实习发展概况及其启示[J].教育探索.2003.10: 101-103.
[9]徐金玲,欧治华.林励儒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教育探索.2013.4:3-5.
[10]王叔新.试论高师传统教育实习模式的演进及新模式构想[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3:113-115.[2013]49号)”,阶段性研究成果,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内蒙民族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开发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MDYB201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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