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第二届卓越教学奖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修订稿)中的条件要求,经过审核,共有3名教师符合评选条件,进入下一环节评选。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1年4月12日至17日。
公示期间参评教师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向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复核。
卓越教学奖评选资格审查通过教师名单
1.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于东新
2.法学与历史学院 贾淑荣
受理电话:0475-8313591。
办公室地点:励志楼612室。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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