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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研究性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快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当前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现就2024年度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资格

(一)重点项目: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研、实验室主任等,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一般项目:教师及教辅人员。

(三)青年项目:教师及教辅人员(出生于19895月1日后)。

(四)课程思政专项:教师及教辅人员。

(五)数字化赋能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教师及教辅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条件

1.项目要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具有研究价值和推广价值。

2.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最多不超过三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课程思政专项和数字化赋能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研究周期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

3.原有课题未结题教师,不得申报。

4.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呼伦贝尔临床教学院、赤峰市临床教学院等单位,经费自筹。

5.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各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组织初选、答辩(重点课题),专家集体评分等程序,确定立项。

三、结题要求

(一)验收范围。以《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通知》确定项目为准。延期项目验收截止到2020年的教改项目,之前未能结题项目2年内不允许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验收程序。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结题初步验收工作。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结题验收书》,经教学单位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四、材料报送

(一) 立项申报材料。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由申请教师首先报送本单位进行初评,择优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科。电子版统一发邮箱:md8313254@126.com。

(二) 结项申请材料。经教学单位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的结题汇总表结题鉴定书及研究成果各1份上报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科。

2.统一受理时间:20245月1517日。

3.联系方式

地点:博雅楼102室;电话:8313254;联系人:吴雪威


 

           

附件1:内蒙古民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24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结题鉴定书.doc

附件4: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汇总表.doc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4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