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研究性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快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当前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要,现就2024年度内蒙古民族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和2023年度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资格
(一)重点项目: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研、实验室主任等,并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一般项目:教师及教辅人员。
(三)青年项目:教师及教辅人员(出生于1989年5月1日后)。
(四)课程思政专项:教师及教辅人员。
(五)数字化赋能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教师及教辅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条件
1.项目要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具有研究价值和推广价值。
2.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最多不超过三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课程思政专项和数字化赋能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研究周期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
3.原有课题未结题教师,不得申报。
4.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呼伦贝尔临床教学院、赤峰市临床教学院等单位,经费自筹。
5.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各单位择优推荐,学校组织初选、答辩(重点课题),专家集体评分等程序,确定立项。
三、结题要求
(一)验收范围。以《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通知》确定项目为准。延期项目验收截止到2020年的教改项目,之前未能结题项目2年内不允许申报校级教改项目。
(二)验收程序。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结题初步验收工作。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结题验收书》,经教学单位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四、材料报送
(一) 立项申报材料。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由申请教师首先报送本单位进行初评,择优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科。电子版统一发邮箱:md8313254@126.com。
(二) 结项申请材料。经教学单位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的《结题汇总表》、《结题鉴定书》及研究成果各1份上报至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研究科。
2.统一受理时间:2024年5月15—17日。
3.联系方式
地点:博雅楼102室;电话:8313254;联系人:吴雪威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