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第2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校发2024〔53〕号)相关要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作为“内蒙古民族大学第27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高校教师职业技能”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专业骨干教师,各学院招生计划中蒙语授课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授课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4年9月20日下午,具体时间如下表。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1 | 14:30-15:50 | 教师语言表达能力的提升——让你的声音听起来很美 | 贾淑荣 |
2 | 16:00-17:20 | 如何说课与实例分享 | 李鸿明 |
三、培训地点
图书馆小报告厅
四、培训要求
1. 请各学院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
2. 请参训教师于9月19日下午17:00前完成填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高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参训教师汇总表》(附件2),由教师发展中心发起在线表格填写。
附件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高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各学院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高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参训教师汇总表
附件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高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各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高校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参训教师汇总表.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9日